专项服务
首席律师

联系人:邱律师

手机:159-1534-4883

电话:0755-26751234

网址:www.itscourt.com

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措施
时间:2017-10-23 18:53 作者:长昊律师事务所
       1、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对企业特有的具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进行专项保护,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根据商业秘密的类型来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或专利保护。健全企业内部保密管理制度要做到积极预防、严格控制、完善管理、重点突出,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企业可以成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机构,设置商业秘密保护小组,落实岗位职责,做到责权明确,实现企业业务主管负责制,也就是说,谁需要用到商业秘密,谁就需要负责保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点还需要放在防范秘密泄露上,企业需要充分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做好保密工作的计划、部署、检查和奖惩工作,提高企业的防范水平。系统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有助于企业降低泄密的风险,通过制度限定企业每一名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约束每一名员工的行为,提高全员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从而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
       2、加强企业内部人员保密管理企业内部员工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企业的员工呈现一种流动性,每年都会有一些员工加入,也会有一部分员工离职,这就给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员工在企业工作过程中必然会了解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当员工离职以后,很有可能会将企业商业秘密泄露,为企业带来严重损失。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内部工作人员保密管理,在员工入职以后进行保密培训,签订竞业禁止协议,降低企业的商业秘密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发生泄密的风险。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协议,通过在竞业协议中附带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和条款,明确企业的商业秘密的范围。竞业协议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措施,为证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同时,企业还需要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通过法律来约束员工,让员工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企业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发生泄密,从而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但是,签订竞业协议和保密协议必须遵守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动者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下来强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
       3、完善社会法律法规保障体系建设随着市场环境和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变化,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变得越来越困难,商业秘密越来越容易被公开或窃取,原因也在于我国没有完善的社会法律法规来保障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关于企业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体系还处于起步阶段,并不完善。我国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将其他企业的经营者作为侵权企业商业秘密的主体,对于非经营者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并不受到法律的约束;《合同法》规定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主体为合同当事人,然而除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也可以对企业的商业秘密构成侵犯。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主体并不全面,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十分有限。所以根据实际情况,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企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扩大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和保护力度,加大企业商业秘密侵权惩罚力度,通过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企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制定符合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法规,实现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制化建设。
       4、加强办公信息化保密管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实现了办公信息化,企业很多重要的商业秘密都通过网络保存、传送和接收,黑客也很容易通过入侵企业的办公系统窃取企业的商业秘密。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办公信息化保密工作,提高企业办公系统的安全水平,对重要的商业秘密文件进行加密,提高办公系统防护墙的等级,定期升级杀毒软件,及时下载和更新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补丁,加强对企业办公系统的维护管理,及时发现系统漏洞,及时维护,降低办公系统被入侵的风险,从而防止企业的商业秘密通过信息化办公出现泄密的情况,为企业办公信息化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