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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构建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侵犯著作
时间:2022-11-15 13:31 作者:邱戈龙
来源:长昊商业秘密律师(侵犯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罪/著作权保护/软件著作权罪诉讼律师)
 
【摘要】我国民法通则及知识产权立法尚未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侵权责任法有关民事权益侵权的归责原则,必将对构建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产生积极影响。以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为指导,以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作为知识产权侵权的基本归责原则,探讨适用无过错原则和平均责任的可能性,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预防和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创造力的保护。
 
【关键词】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过错责任原则
 
  我国《侵权责任法》作为一部民事基本法,其实施对保护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各项民事权益、预防和制裁民事侵权行为具有积极意义。侵权责任法构建了较为系统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以此为借鉴和指导,有利于准确认识和把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更好地为保护知识产权和创造力服务。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
 
  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上都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对于社会利益的平衡是与知识产权相互契合的:知识产权本质上是一种利益衡量和取舍的结果,其权利的保护与消灭是从公共利益出发的政策考量,而过错侵权责任的一切问题本质上是一种公共政策的问题,任何过错侵权责任问题的解决最终都取决于公共政策的衡量。”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构成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过错是侵权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故意或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但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新型而又特殊的民事权利,其公开性和易复制性等特点决定了被侵权人很难举出侵权人侵权证据,以确定侵权人主观上的应受非难性或应受谴责性;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甄别难度较大。那么,知识产权侵权能否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作为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形式的过错推定责任呢?在这个问题上,历来存在较大争议。
 
  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单纯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会影响保护知识产权的效率和水平。因此,在很多知识产权案例中,可以采用过错推定责任。例如:作品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推定其侵害了著作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不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依据《商标法》规定,可以推定该销售者侵害了商标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专利法中也有类似规定。由于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时,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因此,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比较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对追究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作用比较明显。
 
  二、
构建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的建议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法并没有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作出明确、系统的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对知识产权侵权主要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办法。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知识产权这种民事权益的特性以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特殊性。现代社会知识信息和各种知识产权的总量呈爆炸式增长,对知识产权的侵权很难证明侵权者主观是否有过错,是明知  还是不知,是善意还是恶意。因此,如果仅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显然是不妥当的。因此,必须加强有关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体系的研究与探索。
 
  第一,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依据民事法律的基本理论和侵权责任法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进行理论创新。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一方面要充分地合法合理地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探讨如何依法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


  第二, 最高司法机关应当依据现有的各项知识产权专门法和侵权责任法,对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作出司法解释,特别是对如何适用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作出司法解释。

  第三,今后,立法机关如果对现有的各项知识产权专门法修订,应当考虑增加有关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条款,或者出台新的立法解释。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的核心和关键,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是激发创造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因此,在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之后,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的归责原则体系,具有较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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