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服务
首席律师

联系人:邱律师

手机:159-1534-4883

电话:0755-26751234

网址:www.itscourt.com

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喜报!长昊所承办的“历罚金之首,谋权利之公----皮某某侵犯商业
时间:2023-05-06 12:11 作者:邱戈龙 黄雪芬
2023年4月26日深圳律协发布了2022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我所承办的“历罚金之首,谋权利之公----皮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此案之前还曾入选“2022年度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2001年10月,日本牛尾的子公司香港牛尾公司在广州成立牛尾电机厂,主要生产“水银投影灯芯”产品。2005年6月至2012年8月,被告人皮某某利用担任牛尾电机厂制造部、品质部经理等职务便利,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该厂“水银投影灯芯”的生产工艺技术信息。2015年,皮某某离职后成立莱拓浦公司,生产、销售与牛尾电机厂“水银投影灯芯”相同的产品。2020年12月8日,公安机关在莱拓浦公司查获灯芯成品、半成品、生产设备等,现场扣押皮某某的手提电脑、硬盘中存有大量与牛尾电机厂“水银投影灯芯”的各项关键生产工艺信息相同或实质相同的技术信息。经审计,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间,香港牛尾向日本牛尾支付相关产品的委托费共计1.4亿余元;牛尾电机厂支付给广州牛尾业务费用共计3600余万元,相关产品的技术指导费共计1900余万元;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莱拓浦公司销售同类型产品429737个,按该公司销售毛利计,侵权产品毛利共7400余万元。
【裁判结果】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牛尾电机厂的“水银投影灯芯”生产工艺信息经鉴定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且牛尾电机厂对该技术秘密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被告人皮某某明知员工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信息有保密义务,仍利用职务之便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该技术信息,离职成立莱拓浦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生产相同产品投入市场,违法所得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遂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皮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是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典型案例。被告人皮某某利用任职期间获取巨额利润且拒不认罪、悔罪,被从重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了人民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依法支持香港企业在粤创新创业。
【结语】
近年来商业秘密案件越来越频发,而侵犯技术秘密案件对律师执业能力要求更高、专业性更强。关于在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类案件中,涉案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也是定案的关键。而在办案实践中,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生产工艺认定往往是办案人员的薄弱项,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鉴定机关的专业鉴定。长昊律师在办理本案的过程中,高度重视、谨慎对待本案的鉴定意见,一方面从资质、程序等方面审查不同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鉴定内容和鉴定方法进行实质审查,有针对性的根据鉴定意见的专业知识及时与鉴定人员进行沟通学习,理顺本案相关疑点,从证据上夯实商业秘密成立的根基,为顺利追诉犯罪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