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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侵权:后续恶行的连锁重创
时间:2025-02-27 09:16 作者: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商业秘密十问邱戈龙
在商业领域的暗潮中,不法分子一旦凭借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其后续的一系列行为,如同引发了一场破坏力巨大的连锁反应,对商业秘密构成更为严重的侵犯,给权利人及市场环境带来沉重打击。
当不法分子将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进行披露时,就如同揭开了企业最隐秘的面纱。商业秘密,其核心价值之一便在于保密性,一旦被公之于众,就如同珍贵的宝藏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彻底丧失了其原有的隐秘性。曾经,企业依靠这些秘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独特地位,如今却因披露行为,使得这些秘密成为大众皆知的信息。例如,一家制药企业历经多年研发,投入巨额资金,才掌握了一种独特的药物配方,这一配方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所在。然而,不法分子获取并披露后,其他企业纷纷效仿,该制药企业的独特优势瞬间荡然无存。
而不法分子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商业秘密,同样危害巨大。商业秘密往往赋予权利人在市场竞争中的独特优势,这种优势可能体现在产品的独特性、成本的控制,或者服务的专业性上。当不法分子自行使用这些商业秘密时,他们无需经历漫长的研发过程和巨大的成本投入,就能轻松复制权利人的成功模式。例如,一家科技公司凭借独特的算法优化了产品性能,在市场上脱颖而出。不法分子获取该算法后自行使用,推出类似产品,直接抢占了科技公司的市场份额。若不法分子再允许他人使用,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更多的侵权者涌入市场,权利人的竞争优势被进一步削弱。
无论是商业秘密的公开,还是权利人经济利益受损、竞争优势丧失,这些后果都将给权利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权利人不仅在前期为商业秘密的研发和维护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其市场声誉和未来发展也可能因此遭受重创。从市场层面看,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那些依靠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并使用的企业,违背了市场的公平原则,挤压了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长此以往,市场的创新活力将被抑制,因为企业会发现,与其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创新,不如通过窃取商业秘密来获取利益。这不仅损害了个别企业的利益,更对整个市场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必须对这类侵犯商业秘密的后续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保护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长昊律师事务所
THE ONE PERFECT
商业秘密 | 软件著作权
SINCE 1995
www.itscourt.com 13808805110 1580070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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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于 1995 年的长昊律师事务所,是司法部批准成立的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扎根深圳辐射全国,是全国少数只从事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凭借卓越的专业知识和优质的生态体系,致力于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两大核心方向,是以科技创新产业为导向的律师事务所。长昊律师事务所坚持创新、开放合作、与时俱进,为众多科学技术领域的商业秘密、软件著作权类案件提供侵权维权、辩护、司法鉴定、司法审计、调查取证等高品质专项法律服务。
长昊律师事务所拥有专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类案件经验的“长昊律师”核心团队,自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获得多项行业殊荣,2018 年在律师协会的支持下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著作《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长昊律师事务所及长昊律师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领域取得了不俗的战绩,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承办案件多次入选法院经典案例和全国十佳:2023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江苏法院202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2023年度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目录、2023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2年度深圳律师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2022年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刑事典型案例、2021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2021年度知识产权经典案例、2021年度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例、2021年度深圳律师承办著作权十大典型案例、2020年度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55个典型案例、2017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2017年度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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