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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邱戈龙商业秘密律师

维权必读!代理词精准,商业秘密维权不再困难!【侵犯商业秘密律
时间:2023-07-28 16:02 作者:邱戈龙
导语
近年来,随着法律框架的增强、国际合作的增加、企业内部保密文化的重视,有关商业秘密的争议不断增加,由于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企业之间的竞争和技术转移带来了更多的商业秘密纠纷,相关争议和诉讼数量也在增加。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注意做到保密义务、安全措施以及法律合规性外,撰写正确完整的代理词也是商业秘密维权的重要内容。
案情简介
H集团有限公司因刘某侵犯其商业秘密向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举报后对刘某做出行政处罚,刘某对处罚决定不服起诉,一审中刘某败诉,刘某不服原审判决上诉认为H集团有限公司未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H集团有限公司对涉案技术不具有商业秘密,相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存在错误,刘某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二审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上诉人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代理亮点
本案由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担任二审第三人代理,代理全文逻辑清晰结构层次分明,对本案二审结果的形成发挥重要作用。代理词以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侵权人侵权行为、侵权损害为主线,详细论述相关内容,其中,对于争议焦点——第三人H公司是否就案涉技术信息采取保密措施,着重进行论述,以H公司实施的保密措施为依据,以相关法律解释为准绳,完整地对焦点争议做出辩论。
案件启示
从本案的代理词中,可以总结出在代理相关商业秘密案件时,作为被侵权方的代理人,完成相应代理词时,有以下注意点:
1、明确相关举证责任。被侵权方的举证责任包括:存在商业秘密,所涉及的信息确实是商业秘密,即具有商业价值并且被合理地保密。存在侵权行为,被告使用、披露或取得了商业秘密,且该行为违反了保密协议、法律规定或合理的商业惯例。存在侵权损害,要证明被侵权行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例如财务损失、商业机会的丧失或市场地位的下降。
2、对商业秘密的构成需要完整论述,主要从商业性、秘密性、保密性三个特征入手。
首先,对于商业秘密的商业性可以描述信息的商业价值:提供证据来说明涉及的信息具有商业价值,例如商业计划、市场调研报告、销售数据、研发成果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该信息对涉及的业务或行业至关重要。其次,对于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可以对比公开信息:可以将该信息与公开可得的信息进行对比,以凸显该信息的保密性和商业价值。这可以是公开发布的文件、专利、商标或行业公共资料等。通过对比,可以证明该信息与公开信息的差异,并强调其商业秘密性。最后,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性需要说明对该信息进行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这可以包括签署保密协议、限制员工和外部人员的访问权限、采用密码保护或加密技术等。提供这些保密措施的证据可以帮助证明对该信息的保护程度。
代理词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至关重要,只有完整准确地阐明观点,才能最有效地维护当事人地利益,律师在保护客户商业秘密的过程中,应始终以高度的专业和道德标准为指导,确保客户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关注相关领域的法律更新,在撰写代理此时以法律为准绳,体现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