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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包含哪些权利?
时间:2016-09-14 14:47 作者:邱戈龙 焦新聪

   【案号】(2014)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177号(文书详情参照中国裁判文书网)

  【导读】在侵犯计算机软件纠纷中,侵权人将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发布于其网站,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软件,权利人对此主张侵犯了其对该软件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软件权利人对其软件享有哪些权利呢?

  【基本案情】原告无锡圣火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火令公司)系无锡圣火令破坏者(Destroyer)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人,被告上海毅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毅强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提供圣火令公司开发完成的游戏作品《破坏者》的下载服务,涉嫌侵犯原告软件著作权。经原审法院审理查明,毅强公司将圣火令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涉案软件发布于其网站,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软件,其行为明显已侵犯了圣火令公司对涉案软件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由于圣火令公司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毅强公司对涉案软件进行了修改,亦无法证明其游戏软件受到了歪曲或篡改,其主张毅强公司的行为侵犯其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并无依据,原审法院对该两项主张不予采纳。由于被告未侵犯原告著作人身权故不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只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维权主张】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承担责任的方式:1,停止侵权;2,消除影响,赔礼道歉;3,赔偿损失。权利人只有提起合理适当的诉讼请求,并完成相应的举证责任,其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法院支持,从而追究侵权人的相关责任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专业处理软件著作权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法务官邱戈龙认为: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主要享有以下权利: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复制权;5,出租权;6,信息网络传播权;7,发行权;8,翻译权;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许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转让权等。上述权利可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对于侵犯著作财产权的可主张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对于侵犯著作人身权,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除主张上述两项权利外,还可主张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只有根据对方不同侵权行为提出适当的诉讼请求,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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