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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专利权被授予的条件
时间:2016-09-14 10:18 作者: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

 

  【关键词】发明专利 新颖性

  【案号】(2012)川民终字第137号

  【导读】社会处于螺旋式的发展动态,瞬息万变的,因此专利发明也必须不断日新月异、推陈出新才能在我们社会前进的激流中不断的涌进。那么什么是我们所陈述的专利发明呢?专利发明应该具有哪些要件?

  【基本案情】上诉人广西周玉文藤本豆投资有限公司(原告)对初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主张被上诉人成都旌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产品侵犯了其名为“一种多年生藤本豆的栽培法”的发明专利。被上诉人则辩解上诉人的专利属于现有技术,不具备专利该有的新颖性。本案的焦点就落在该专利是否为法律所保护,经过法院秉公审理,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识别】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分析邱戈龙律师分析认为:

  发明专利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出现的形式一般是物质,至于是独立完整的产品还是设备或者仪器中的零部件都是可以申请产品发明的,而方法发明的出现形式是程序过程,既可以是其中一个步骤同时也可以是一个完整过程。

  申请发明专利的技术既可以是对某一学科或某一技术领域开创型发明或者开拓性研究,也可以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就行新的突破和创造研究。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国内外出版物或者在国内公开的其他方式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出现或者刊登同样的发明,不为公众所知,同时也没有出现在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该专利与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较,有了明显突出的进步和实质性特点,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提高社会的生产效率。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判断该专利发明是否实用最主要的是看该专利发明能否在该技术领域内提高效率或者创造新途径。

  专利权被授予的条件:

  1、 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不妨碍公共利益。

  2、 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和技术领域:1) 科学发现 。 2) 智力活动 。 3)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 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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