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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超出了法律的保护期限?
时间:2016-09-14 11:29 作者: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

 

  【关键词】专利 外观设计 保护期限

  【案号】(2013)中中法知民初字第274号

  【导读】产品都是有其质保期的,知识产权中的专利权也是同样的道理,目的是为能让我们的社会技术不断进步,信息不断的共享。我们专利法中将其称之为保护期限。原告美丽臣起诉旺夫人侵犯其外观设计,而旺夫人从专利保护期限角度进行辩解是否能成功?又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基本案情】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其许可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与本专利外观实质性相同的产品,落入了原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而被告则主张原告的外观设计已经超过法律对其的保护范围,按照法律的规定,被告是可以使用该专利的。案件的诉讼焦点就落在了该案件中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否超出了法律的保护期限?经过了一系列的审理和查明之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解析】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律师认为: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0年,这个10年的计算是自专利申请日递交申请材料的那个申请日起算的。因为一发明创造只授予以专利的原则,因此我们可以看出申请日是判断专利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基准同时也是专利能否得到授权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们判断申请日有以下两种方法:1.递交。把申请材料递交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之日视为首日申请日,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之后就可以实施发明创造或者在刊物发表技术信息。2.邮寄。即以申请人寄出申请材料邮戳之日为首日申请日。对于同一天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时申请,不再细分上下午。

  我们在申请专利的不同期间,该专利受到的保护程度是不同的,主要有一下两个阶段:1.在申请日至申请公布之前,这期间是属于保密阶段,这个阶段主要的功能就是让后申请该专利的申请人失去新颖性和创造性,不能获得授权。2.申请公布日至专利授权日,这个是属于临时保护阶段,在这阶段如果专利受侵犯了,申请人虽然不被允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但是可以要求使用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若使用人拒绝支付,那么申请人则可以等到专利被授权后提起诉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这就是我们专利法上所称的“有限独占”。

长昊律师团是由一批毕业于国内顶尖法律名校的资深律师、技术专家、行业顾问组成,您可以查看外观设计之首要特征之新颖性等相关案例,因为专注研究,所以专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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