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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商誉之战,赢了! ——洞子张老火锅店维权之战
时间:2016-09-18 11:37 作者: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案件导读】
这是一场“硝烟弥漫”的战役…
这是一场“敌暗我明”的战役 …
这是一场“关乎生死”的战役…
一则“梅林洞子张老火锅店使用回收油”的视频在网上被曝光,在深圳本地网站迅速被点击十万次,引起一片谩骂声。一夜之间,原本人声鼎沸的火锅店便鸦雀无声,笼罩在一片愁云当中,曾经的顾客纷纷指责,高额的成本支出让“洞子张”不得不忍痛辞去大部分员工。这一切的一切让“洞子张”的老板(以下简称“A先生”)苦恼不已:本分经营多年,自己全心全意打造品牌,掌管经营、后厨等各个方面,从不假手于人,怎么忽然之间就成了一个“使用地沟油”的火锅店呢?
有理说不出,一方面有关部门不断上门抽检,一方面媒体不明就里疯狂传媒攻势把“洞子张”彻底逼进了死角。A先生深夜造访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委托首席法务官邱戈龙律师领兵作战。
【委托经过】
A先生弃用了自己的律师团队,在尖端知识产权平台(www.itscourt.com)找到了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直接拨通了首席法务官邱戈龙律师的电话,简述了基本情况后并急切要求见面。当时公务在身的邱戈龙律师在重庆接到电话便决定提前回深,通过网上的报道和投资人的简述在飞机上迅速草拟了一个应对方案,一下飞机便飞奔约定地点与投资人会面。
一进门口,“洞子张”的投资方和高层都在场,每个人都是眉头紧锁,稍微处理不当,这几个人多年苦心经营的心血便毁在不明不白的诋毁中。此时距离新闻曝光仅过去5天,食药监局已经抽取了相关样品,在“洞子张”看来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有回收油的存在,却已经背上了这个黑锅。视频中出现的员工已经不见踪影,“洞子张”入不敷出,维持不下去,有苦说不出。邱戈龙律师一坐下便直奔主题对事件的大局做出了分析,并将方案大概解说了一次。
由于各种原因,“洞子张”各高层最终决定先按兵不动,等待食药监局的官方结果。临走之前,A先生千叮万嘱要与邱律师保持联系,这是双方的第一次会面。然而,经历过类似事件传媒事件“观澜三亿村官”洗礼的邱律师知道事态远远不止这么简单。
双方第二次会面是在一星期后的凌晨,A先生造访长昊律师事务所,神情焦灼的诉说,食药监局已经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洞子张”负责人面临着牢狱之灾,事情已经不在掌控范围之内了。A先生明确表示“洞子张”的用油虽称不上顶级食用油,但也绝对不掺一点“地沟油”。相反,“洞子张”与具有合格资质的食用油回收公司签订了长期的合作协议,采购用油量与回收数量一直都是符合相关卫生标准的,并且出示了相关书面文件。
“邱律师,这事由您全权代理,请您务必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是关乎“洞子张”品牌的生死,千万别让我们蒙受不白之冤。”
【案件事实】
2015年6月19日,标题为“洞子张回收油被曝光,深圳将全面排查火锅店”、“热点对对碰栏目”、“记者卧底火锅店厨房调查 揭露厨房惊天秘密”等报道在全国各大型网站被相继出现。例如,深圳法制频道、深圳特区网、深圳之窗网,南方都市报、中国食品科技网等。
报道直指洞子张连锁火锅店使用“口水油”引起深圳全面排查火锅店,其中记者卧底拍摄的一段视频中明眼人看出了其中几点拼凑的痕迹:
1.视频中“洞子张”火锅店厨房员工声称所用的火锅油是“用新油烧开,拿回收的旧油兑”。实际上,洞子张火锅店通过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检验,证实不存在“口水油”。
2.当卧底记者提出“火锅味道看起来美味”时,食品出现了“吃死你们这群XXX”的字幕,并用文字解说此话出自员工之口。视频中并不能清晰听到员工有说此番粗话。
3.拍摄视频的卧底记者在《热点对对碰》节目现场直指洞子张的火锅油“看起来就是有问题的油”。实际上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洞子张火锅油的抽检已经证实并不存在“口水油”
4.视频中出现的“火锅料毛肚悬挂在垃圾桶旁”,厨房肮脏不抗的环境,虽没有指名是洞子张,但是已经足以引起公众的误解。
传媒的爆炸性扩散让当事人完全没有反应的余地,当事人从未与法律和媒体打过交道,又尚未明确这到底是媒体不明就里的报道还是有人蓄意捏造新闻,损害“洞子张”的商誉?
【办案经过】
受到正式委托后,长昊律师团队在邱律师的指导下制定了全盘的方案,兵分两路奔赴上海和留在深圳。首先,长昊律师事务所作为“洞子张”代理方向食药监局和公安机关了解基本情况。公安机关接受了食药监局移送过来的材料,正在审查是否需要立案。随后,邱律师便安排助手分别向“洞子张”收集相关材料准备呈送公安机关,法律人深知事实还需证据来表达的道理。
上海和深圳同时 对“洞子张”的整个营运过程特别是后厨和采购方面进行了一次彻底的调研,收集了包括食药监局以往每次抽检的证明文书,食材供应商的资质证明等。最让人放下心来的是“洞子张”提供了一份与有资质的回收食用油的公司签订的回收协议,采购食用油数量与回收数量在科学消耗率范围内,这无疑是一颗定心丸,接下来便是静待食药监局的官方化验结果。
将所有资料呈交公安机关之后,便有有底气与公安机关进行磋商,尽量争取不立案,否则“洞子张”这个品牌真的彻底救不活。尔后,食药监局对“洞子张”的检验报告终于出炉,证实了不存在“回收油”!综合之前呈交的材料和食药监局的检验证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洞子张”终沉冤得雪。
【商业信誉】
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商业信誉是经济市场脱颖而出的关键要素,也是一个品牌的无形资产,一般行为人做出损害商业信誉的动机都是为了降低对手的竞争能力,或是因为嫉妒、泄愤报复等目的。此罪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将经营者的竞争手段引导到品牌竞争上,而非是在捏造,诋毁等手段的恶意竞争中。
刑法明确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商业信誉,是指社会公众对某一经营者的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所给予的社会评价,即该经营者在经济生活中信用、名誉的地位。
经营者行为人具有经营者的身份、主观故意、捏造或者散布虚伪事实或者对真实的事件采用不正当的说法,对竞争对手的商誉进行诋毁、贬低,给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这三个条件是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构成要件。
【律师寄语】
争议报导的报导记者及相应报导单位,严重侵犯了洞子张火锅店的合法权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餐饮业经营环境下,突然用媒体报导的方式恶意指责守法经营的洞子张火锅店,用特定的人员,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方式,侵犯洞子张火锅店的名誉权,并已造成巨大影响(损失报告,网络公众评价统计),投资人也产生疑问,对洞子张火锅店的运营担心.洞子张火锅店系靠餐饮为生的,经过该不法事件,现客流量骤减,营业额遭受重大打击.
恶意诋毁商誉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在涉及食品领域时更容易引起公众恐慌。信誉的受损对一个品牌的打击是致命的,市场的竞争应该建立在合法手段,例如提高自身质量,改变经营策略等方面。运用媒体掀起大战,浪费社会资源。一旦公安机关等介入,那么浪费的便是司法资源了,这样的行为必定需要负上相应的责任。
作为专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邱戈龙律师认为;受害方遇到此类状况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应盲目的通过媒体打起媒体大战,消耗了自身资源之余延误了处理事情的最佳时机。最好的解决方法便是在第一时间向专业处理知识产权的律师沟通,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洞子张”老火锅店终于沉冤得雪!
长昊律师团是由一批毕业于国内顶尖法律名校的资深律师、技术专家、行业顾问组成,您可以查看【使用他人特定的商业称谓是否侵犯商誉权】等相关案例,因为专注研究,所以专业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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